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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补贴申领

2024-02-29 15:50     来源: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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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002014105001 实施编码 1145062175120466154002014105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45062175120466154002014105001 实施主体编码 114506217512046615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主体 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到现场次数 1次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前置审批事项名称 前置审批实施主体
服务对象 自然人,非法人企业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公示 网上公示,现场公示 年检或年审 不年检或年审
公示地址 网上公示:http://fcgss.zwfw.gxzf.gov.cn/ 现场公示: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就业服务窗口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现场查询
查询地址 网上查询:http://fcgss.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0-8523633 现场查询: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就业服务窗口
通办范围 全县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
监督投诉方式 0770-8512260 咨询方式 0770-8523633
联办机构 暂无 是否收费
行使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7]48号)对首次在自治区内创办小微企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
权限划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7〕48号) 上述政策涉及资金支出的,除明确由当地财政出资解决外,其余由各地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统筹解决。上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发〔2017〕28号文件和本通知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委托部门 暂无
是否容缺受理 容缺时限 暂无
容缺补正方式 暂无
审查方式及标准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或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证明文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窗口名称:就业服务窗口

电话:0770-852363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就业服务窗口



  
扩展信息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有联办机构
四办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审批结果类型 暂无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预审
中介服务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 暂无
数量限制情况说明 暂无
是否网办 是否智能审批
是否代办、帮办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送达付费方式 暂无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服务主题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服务主题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暂无
服务主题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服务主题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暂无
设定依据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依据文号 国发〔2017〕28号
条款号 (九)
颁布机关 国务院
实施日期 2017-04-19
条款内容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地方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试点工作……

    
办理材料及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填写样本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类型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原件 必要 内容真实,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证明(企业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原件 必要 内容真实,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创业者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或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原件 必要 内容真实,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受理条件       

首次在自治区内创办小微企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

收费标准       

常见问题       

问题:创业补贴申领

解答:首次在自治区内创办小微企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

常见错误示例:无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