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上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18日 |
| 标 题:上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2025年上思县糖料蔗适应机械化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上政规〔2024〕6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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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4—2025年上思县糖料蔗适应机械化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2025年上思县糖料蔗适应机械化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2025年广西糖料蔗适应机械化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机办〔2024〕55号)精神,进一步推广糖料蔗良法技术,稳定糖料蔗种植面积,提升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水平,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推广糖料蔗适应机械化良法技术,探索适宜我县糖料蔗生产机械化特点的耕作种植模式,突破糖料蔗机械化收获瓶颈,促进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技术全面发展,提升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水平,为我县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提供技术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是推广适宜分步式机收和联合机收的糖料蔗耕作种植技术,两年内(2024年、2025年),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应用适宜分步式机收和联合机收的糖料蔗耕作种植面积分别为12.09万亩、13.3万亩,基本实现全县全覆盖;二是引进推广适合我县糖料蔗生产机械化特点的收获机械,突破糖料蔗机械化收获瓶颈,机收原料蔗入厂量逐年递增,2023/2024、2024/2025榨季糖料蔗联合机收和机械化集中除杂入厂量分别达到5.24、8.06万吨,每榨季递增30%以上。
二、推广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技术
(一)糖料蔗生产机械化作业补贴
1.补贴对象
(1)机械化耕作补贴的对象为糖料蔗种植主体。
(2)机械化收获补贴的对象为开展机械化作业的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2.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
(1)机械化耕作补贴:0.9—1.2米(不包括1.2米)行距的机械化耕作130元/亩、1.2米及以上行距的机械化耕作170元/亩。
(2)机械化收获补贴:补贴标准为联合机收60元/吨、分步式机收260元/亩(其中,机械化割铺或割堆收获110元/亩,机械化集中除杂30元/吨。糖料蔗生产的机收面积和机收作业量按5吨/亩进行折算)。
3.补贴方式
先作业后补贴,直补到卡(账)。
4.实施步骤
(1)机械化耕作补贴流程
①核定面积。与糖料蔗良种补贴同步实施,乡(镇)人民政府根据《 年脱毒、健康种苗种植和机械化耕作验收申请》(附件2),组织制糖企业、村委、糖料蔗种植主体等相关人员完成当年糖料蔗机械化耕作种植面积进行核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本乡(镇)当年机械化耕作种植面积和补贴情况汇总,形成 乡(镇) 年糖料蔗耕作补贴申请明细表(附件6)。将验收申请(附件2)、验收表(附件3)、公示(附件4)、公示表(附件5)、补贴明细表(附件6)、补助资金拨付函(附件7)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汇总、备案。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当年机械化耕作种植面积的真实性负责。
糖料蔗机械化耕作种植行距验收方法:0.9—1.2米行距,单一行距的连续3行相邻糖料蔗平均行距大于等于0.9米且小于1.2米,宽窄行的连续3个相邻宽窄行中3个宽行的平均行距大于等于0.9米且小于1.2米;1.2米及以上行距,单一行距的连续3行相邻糖料蔗平均行距大于等于1.2米,宽窄行的连续3个相邻宽窄行中3个宽行的平均行距大于等于1.2米。
②核定补贴。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对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的对应关系、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等进行核对。核定补贴对象的机械化耕作补贴金额,制成《糖料蔗机械化耕作补贴结算申请汇总表》(附件8)。
③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将核定、汇总情况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核拨资金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及时拨付给补贴对象,符合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条件的补贴资金,要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拨付给补贴对象。
(2)机械化收获补贴流程
①申请补贴。机械化作业主体在榨季结束后两个月内(2023/2024年榨季开展的机械化收获的,在榨季结束后两个月内可根据(桂农厅规〔2023〕7号)第四点“实施时间:联合机收作业补贴与糖企联合机收奖补自2022/2023榨季开始实施”的规定进行补助申请,尚未申请补助,申请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向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提出补助申请。申请补助可使用手机、电脑登录广西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糖料蔗作业补贴子系统进行申报,或者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进行申报。申请作业补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人(服务组织)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糖料蔗机械化作业补贴申请表(附件9);
Ⓒ联合机收需提供制糖企业出具《 公司 榨季联合机收(机械化除杂)原料蔗入厂明细表》(附件10),联合机收的作业量为进入制糖企业的联合机收蔗运量(扣杂前重量)。机械化割铺、割堆收获需提供作业轨迹图(其中电动甘蔗剪作业可以采用人工核验的方式,不要求必须提供作业轨迹图)。对于在广西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中无作业数据或记录信息混乱的,可由作业主体出具作业量说明,经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组织人员对作业面积进行核定后,可作为申请补贴的依据。机械化集中除杂需提供进入除杂点进行除杂前的原料蔗重量磅单和制糖企业出具《 公司 榨季联合机收(机械化除杂)原料蔗入厂明细表》(附件10)。移动式除杂需提供带水印的作业图片(水印应有作业时间、地点或经纬度)、《糖料蔗移动除杂作业登记表》(附件11)、《 公司 榨季联合机收(机械化除杂)原料蔗入厂明细表》(附件10)。补贴金额按进入制糖企业的除杂入厂原料蔗运量计算。制糖企业对机收入厂原料蔗的真实性负责。
②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对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主要对《 公司 榨季联合机收(机械化除杂)原料蔗入厂明细表》(附件10)进行审核。补贴金额按进入制糖企业的联合机收(机械化除杂)蔗运量(扣杂前重量)计算。
③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将审核结果在作业所在地的乡(镇)、村民委员会和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格式参考见附件12、13)。公示无异议后,形成《糖料蔗机械化作业补贴(联合机收奖补)结算申请汇总表》(附件14)。
④资金拨付。由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将《糖料蔗机械化作业补贴(联合机收奖补)结算申请汇总表》(附件14)及相关材料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核拨资金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及时拨付给补贴对象,符合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条件的补贴资金,要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拨付给补贴对象。
(二)糖企联合机收奖补
1.奖补对象
糖企联合机收奖补对象为我县收购机收蔗的制糖企业。
2.奖补范围和标准
以榨季为统计范围,依据制糖企业收购机收蔗的重量占本企业糖料蔗入榨量的百分比,按50-80元/吨标准和机收蔗重量给予一次性奖补。具体标准如下:
2%≤百分比<5%,奖补标准为50元/吨;
5%≤百分比<10%,奖补标准为65元/吨;
百分比≥10%,奖补标准为80元/吨。
3.实施步骤
(1)申请奖补。在榨季结束后两个月内由制糖企业向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提出奖补申请(2023/2024年榨季的糖企联合机收奖补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糖企联合机收奖补申请表》(附件15)
Ⓑ《 公司 榨季联合机收(机械化除杂)原料蔗入厂明细表》(附件10)
Ⓒ县糖业局提供的制糖企业榨季原料蔗入榨量证明材料等。
(2)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对奖补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对制糖企业提供的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如有材料需要补充完善的,制糖企业需在30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逾时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领奖补。
(3)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将审核结果在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公示栏及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形成《糖料蔗机械化作业补贴(联合机收奖补)结算申请汇总表》(附件14)
(4)奖补发放。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将奖补申请情况汇总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核拨资金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及时拨付给补贴对象,符合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条件的补贴资金,要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拨付给补贴对象。
三、机具设备备案
(一)机具备案
开展联合机收和机械化割铺、割堆收获作业的服务组织或个人的机具应当安装农机作业监测终端(其中电动甘蔗剪作业可以采用人工核验的方式,不要求必须安装农机作业监测终端),并向作业地点所在地的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备案,机具备案内容包括所有人信息、机具信息、终端信息等。(备案表见附件16)
(二)除杂中心备案
糖料蔗机械化集中除杂中心作业前,除杂中心的所有人需持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作业地点所在地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备案,填写备案表(附件16),备案内容包括除杂中心的所有人、除杂中心的地址、机具型号、除杂机具图片、作业效率证明材料(除杂机具鉴定报告复印件等)。
四、实施时间
机械化耕作补贴与糖料蔗良种补贴同步实施。实施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机械化收获和糖企联合机收奖补实施时间为 2023/2024 和 2024/2025 榨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良法技术推广工作顺利开展
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是中央促进糖业稳固发展、保证国家食糖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有力保障。为了保证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成员单位为成员的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工作小组。
1.县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旭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陆杰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洁玲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 伟 县财政局局长
吴佶峻 县糖业发展局局长
成 员:周传达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凌小倩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冠贤 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吴晓伟 县糖业发展中心主任
梁 文 思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许扬阳 在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陆荣江 叫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志会 华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陆招行 南屏瑶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钟才渊 平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陆岳贵 那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陆振华 公正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福龙 广西上上糖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 俊 广西糖业集团昌菱制糖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良法推广工作重要事宜,协调良法技术推广工作中重大事项。组织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负责研究制定可操作的、适合我县糖料蔗生产特点的良法技术推广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行文下发,领导小组在县农业农村局设立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冠贤担任,负责处理试点工作日常事务。
2.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小组
组 长:周传达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凌小倩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冠贤 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吴晓伟 县糖业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胡福英 县农机服务中心产业发展股股长
刘艳萍 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股长
梁斐斐 县财政局农业股负责人
凌永聪 县农机服务中心干部
王馨琼 县农机服务中心干部
许 涛 县糖业服务中心干部
梁 芙 思阳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人)
陆宏华 在妙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人)
韦蕾蕾 叫安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人)
黄凯声 华兰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人)
黎英健 南屏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人)
韦 耿 平福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人)
李蓝枫 那琴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人)
王云天 公正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人)
卫 锋 广西上上糖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欧 俊 广西糖业集团昌菱制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包括补助面积(作业量)的验收公示、补助资金核定、汇总、补助资金审批、补助资金拨付、材料归档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担当
县人民政府是落实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统筹推进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各相关单位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本部门职责,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将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绩效考核内容。
1.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是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主体,负责做好推广工作计划,督促、指导机械化作业主体按技术规范做好作业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面积的验收核定、公示和材料报送,指导机械化作业主体、制糖企业按时申报补助,核定补助金额,汇总后报县财政部门核准拨付补助资金,并按国库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及时兑付补贴对象。
2.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管理拨付,要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作业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及兑付进度。
3.县糖业发展局是糖业生产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切实保障种植主体权益。督促、指导制糖企业做好收购机收原料蔗服务,规范制糖企业在收取联合机收蔗时的扣杂标准。做好联合机收蔗入厂数量的监管,为糖企联合机收奖补提供数据依据。
4.乡镇人民政府是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补助的核定单位,要按时间节点要求,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做好当年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面积的验收、补助资金的核定、公示及种植主体信息收集;并做好补助材料整理和报送等。
5.制糖企业是机收原料蔗收购主体,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研究采用更为科学合理的扣杂率判定方法,积极引导联合机收作业服务组织不断提高机收作业水平,促进联合机收发展与糖企提质增收良性循环。
六、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发动,公开补贴程序、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严格执行“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做到按程序操作,按标准验收。如发现有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骗取补贴等行为,应及时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要加大种植主体权益保障力度,规范制糖企业在收取机收蔗时的扣杂标准,申领糖企联合机收奖补的制糖企业在对接收的机收蔗进行扣杂时,糖料蔗种植主体所承担的扣杂率不得超过5%。
七、加强档案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应收集有关涉补资金发放凭证和材料,建立健全补贴档案。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在收到财政局的支付凭证后要及时将数据录入系统平台,保持实际数据和系统数据一致。
附件:1.上思县2024—2025年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任务分解表
2. 年脱毒、健康种苗种植和机械化耕作验收申请(示范文本)
3. 年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种植和机械化耕作验收表(示范文本)
4.公示(机械化耕作补贴,示范文本)
5.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种植和机械化耕作补贴公示表(示范文本)
6. 乡(镇) 年糖料蔗机械化耕作补贴申请明细表(示范文本)
7.关于要求拨付兑现 年糖料蔗机械化耕作补贴资金的函(示范文本)
8.糖料蔗机械化耕作补贴结算申请汇总表(示范文本)
9.糖料蔗机械化作业补贴申报表(示范文本)
10. 公司 榨季联合机收(机械化除杂)原料蔗入厂明细表
11.糖料蔗移动除杂作业登记表
12.公示(其他机械化作业补贴,示范文本)
13.糖料蔗机械化作业补贴公示表(示范文本)
14.糖料蔗机械化作业补贴(联合机收奖补)结算申请汇总表(示范文本)
15.糖企联合机收奖补申请表(示范文本)
16.机具备案表
17.糖料蔗机械化作业类型说明
注:附件只作为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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