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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上思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文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我县目前执行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是2023年10月印发的《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防政规〔2023〕9号),县民政局于2019年发布的《上思县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思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民发〔2019〕24号)已不能适应智慧养老综合服务数字化发展需要,为进一步规范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根据(防政规〔2023〕9号)文件,对原有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参考材料
《管理办法》共参考了三份文件。
(一)《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防政规〔2023〕9号)
(二)《上思县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思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民发〔2019〕24号)
(三)《上思县民政局关于启用广西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上民发〔2021〕5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六部分。
第一部分:发放范围。明确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
第二部分:发放标准。80—8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90—9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第三部分:资金来源。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经费纳入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其中,市本级财政负担上思县、东兴市90周岁以上(含90周岁)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经费的50%,其余经费由当地财政筹措解决。
第四部分:发放管理。(一)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及发放实行属地管理,通过本人线上或线下申请,实行定期生存认证,补贴资金由“一卡通”系统统一发放的管理办法。(二)高龄老人生存认证周期为一个季度,建议认证时间为3/6/9/12月1—15日;个人线上或线下签到认证可不定时签到认证,签到认证后,签到认证周期自动延长。(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复核机制,建立健全高龄老人个人档案和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加强对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杜绝乱发、套取、挪用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专款专用。
第五部分:宣传引导。县民政局、各乡(镇)做好广西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慧康养”系统)应用推广工作,通过印发、张贴宣传资料及广播、网络传媒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高龄补贴政策,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及时了解并申请高龄补贴;提倡使用家庭自助、邻里互助或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入户等多种方式协助高龄老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生存认证。
第六部分:本通知实施时间: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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