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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草拟了《上思县举办展销会审批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展销会举办的规范管理,确保安全、稳定的社会局面,确保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由我局组织起草了《规定》。
二、起草过程
2023年10月24日,我局向县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次征求意见,其中工信局对展销会主管单位存在异议,我局根据反馈意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修改完善;11月21日上午,何副县长组织工信、城管、市场、公安、应急、司法、消防等部门召开协调会,会议明确展销会的主管部门为县工信局,并对《规定》内容提出修改意见,我局于当天下午完成修改并再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我局采纳并修改完善。11月24日上午,王伟县长、何副县长召集城管、工信等部门专题听取《规定》制定进展情况汇报,指出《规定》存在的问题,我局根据会议要求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当天下午第三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修改完善,初步形成《规定》。
三、主要内容
《规定》共有18条,主要内容包含展销会每年举办的次数、时间、地点,准入条件、报名方式及申请材料、选定方法、审批流程、各部门职责分工、举办方的责任与义务等内容。
特此说明,现提交政府常务会进行审定,请各位领导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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