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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乡镇级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可持续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由上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上思县乡镇级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相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以便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和支持。
一、为什么要制定《实施方案》?——政策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一)政策依据坚实有力
征收污水处理费是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均明确规定,排水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同时,《实施方案》严格遵循《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立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事项的函》(桂建函〔2018〕787号)等国家及自治区政策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确保政策合法合规、衔接顺畅。
(二)现实需求迫切必要
近年来,我县部分乡镇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在改善水环境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设施运行时间增长,运营维护成本持续增加,仅靠财政投入难以保障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同时,此前我县乡镇级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不明确,不利于形成“污染者付费”的良性循环。制定《实施方案》,通过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既能补充设施运营维护资金,又能引导群众增强节水和环保意识,为水污染防治提供长效支撑。
二、《实施方案》核心内容是什么?——读懂征收与使用关键信息
(一)谁要缴费?——明确征收范围与对象
1. 征收范围:《实施方案》明确,仅对我县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的乡镇开征污水处理费,未建成设施的乡镇暂不征收,待建设完成再进行征收,避免不合理收费。
2. 征收对象:在上述乡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使用公共管网供水或自备水源(包括自备井、江河取水等)向市政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所有用户,涵盖居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实现“排污必缴费”的全覆盖。
(二)缴多少费?——确定科学合理的征收标准
结合我县乡镇经济发展水平、污水设施运营成本,并参照广西乡镇污水处理费定价指导标准,《实施方案》确定征收标准为:居民用户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户1.2元/立方米。该标准既满足《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成本”的要求,又充分考虑了群众和企业的承受能力,与周边县区标准保持基本一致,确保政策落地可行。
(三)费怎么收?——规范征收方式与流程
1. 征收主体:县住建局作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征收工作。
2. 征收方式:实行“便捷化代收、规范化管理”模式——使用公共供水的用户,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污水处理费,无需额外跑腿;使用自备水源的用户,由县住建局委托相关单位征收。代征单位将按规定获得2%的代收手续费,从污水处理费收入中列支。
3. 缴纳要求:污水处理费按月计征,用户需在缴纳水费时同步缴清,确保“应收尽收”。
(四)费怎么用?——坚守专款专用的底线
1. 资金性质: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县财政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2. 使用范围:资金专项用于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污泥处理处置,以及与污水处理相关的贷款偿还等支出,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治水”刀刃上,保障设施持续稳定运行。
三、政策实施有哪些保障?——明确监管与惠民举措
(一)多部门联动监管
县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将联合县住建局,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资金动态监管台账,确保征收规范、使用透明。对拒不缴纳、拖延缴纳的用户,将依法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强化政策宣传引导
为让群众“知政策、懂政策、支持政策”,我县将通过多渠道开展宣传:在乡镇集市、村委会张贴宣传海报,向企业和农户发放政策手册,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解读要点,同时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面对面讲解,消除群众疑虑。
(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实施方案》试行期间,县住建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定期评估征收标准的合理性和资金使用效益。若未来污水处理成本发生较大变化,或上级政策调整,将按程序重新测算标准并上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确保政策始终适配实际需求。
四、政策实施对群众有什么好处?——解读惠民核心价值
1. 人居环境更优美:污水处理费为设施运营提供稳定资金,能有效提升污水处理效率和出水水质,减少污水直排对河流、土壤的污染,改善乡镇生态环境,让群众生活更舒心。
2. 公共服务更可靠:通过资金保障,推动乡镇污水管网不断完善,逐步扩大污水收集覆盖范围,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优质的污水处理服务。
3. 环保意识再提升:通过“污染付费”的经济杠杆,引导群众和企业养成节水习惯,减少污水排放,共同参与水污染防治,营造“人人关心环保、共同守护家园”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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